漏水是大家最害怕遇到的事情,除了聲音滴滴答答、空間潮濕、家具被漏水侵蝕外,最害怕的還是漏水糾紛,講到責任歸咎、賠償費用相當勞民傷財,遇到這種清況該如何解決?如何與鄰居好好溝通解決問題?這篇會告訴你處理糾紛4步驟,讓我們一起來看看吧!
解決漏水4步驟
➊ 暫時止漏、釐清原因
碰到漏水時可以先用水盆、抹布等暫時簡易止漏,避免危害到更多區域、破壞到其他家具,接下來可以先初步判斷漏水的區域在哪裡,例如:「廚房的天花板、客廳的牆角等等」,有助於接下來勘驗的溝通。接下來就可以請專家到現場進行勘驗,釐清漏水區域和原因,我們可以找:
- 台灣土木技師公會
- 建築師公會
- 營建防水技術協進會
勘驗單內要包含:漏水位置、漏水原因、漏水範圍、修復工法、費用等,並清楚標示是什麼單位過來勘驗、由誰負責等資訊,之後如果不幸走上法律突進,這些都會派上用場喔!
➋ 通知責任人、進行溝通
在釐清漏水原因後,我們就需要知道這區域是由誰負責,從漏水的原因、區域、範圍來認定「責任人」是誰,例如:
- 共用區域(例如外牆、屋頂、管道間等)➔ 管委會
- 共同牆壁管線 ➔ 共用牆壁的住戶
如果是鄰居的原因造成漏水,就需要通知鄰居配合修繕、討論由誰負擔費用,這時就有很多細節需要注意了,如果我們只是口頭上跟對方說明,在法律上是沒有任何依據的,可以利用郵局寄信、電子郵件、訊息等,有明確的「時間」、「內容」才能當作書面證據。
通知鄰居後,他們也很願意配合,大家一起處理好事情,那就再好不過了,但如果不幸鄰居不想配合處理,那只能走到下一步了。
⚠️ 貼心提醒:樓上漏樓下不一定是樓上的責任,漏水的原因有很多,還是要請專家勘驗才能確認漏水原因。
➌ 申請調解、調解委員會
鄰居不想配合或是在溝通時有困難,這時就可以尋找「第3方」的協助調解,相較直接進行民事訴訟,成本較低,也保留了一定的討論空間,調解單位有兩種:
- 區公所:區公所每個鄉鎮市區都有地域上方便,基本上也都是免費提供調解服務,缺點是對方可能不會出席。
- 法院:缺點是不是每個地方都有,且需繳納1000元的調解費,優點是法院給人感覺比較正式,對方出席的機會比較高。
而且調解是可以談很多次的,盡可能清楚表達自己的意願,希望可以跟對方一起處理,這種事情越早解決越好,往後走除了時間花費越多,金錢成本也會越來越高喔!
➍ 民事訴訟
在台灣,漏水案件在民事訴訟中是很常見的,這邊要注意民事訴訟時「原告有負責舉證的責任」,因此前面找專家勘驗、書面通知,都會成為證據,但要注意內容是不是符合法院的要求,才能真正的說服法官。
如果法官不採信,就會要求指定的專業單位進行鑑定,鑑定的費用會先由原告支付,光是「裁判費」、「律師費」、「鑑定費」、「時間成本」等,就看得出民事訴訟真的是一筆不小的支出,更別提家裡還在漏水,長時間影響居住心情、上班狀態,這邊還是建議大家,盡量爭取在調解時就解決問題喔!
漏水造成家具的損失?精神損失費可以求償嗎?
如果漏水有損壞到家具,可以提出證據給法官,法官確認是因漏水造成家具損壞,在最後判決時就會將損失賠償一起判給對方。
那精神損失費呢?如果因為漏水造成我心情不好、上班沒精神可不可以跟對方索賠?相信大家都想過這件事情,精神損失需要說服法官,證明你真的因為漏水造成了你的精神損害,才有可能索要賠償喔!
判決要等很久,我可以先修漏水嗎?
民事訴訟的判決會依照案件情況有所不同,數個月甚至數年都有可能,但家裡的漏水狀況一直存在,非常影響生活,這時可以先找專家採取止漏的方案,但這裡要注意「不能影響鑑定結果」,因為在訴訟期間鑑定單位有可能會到現場進行鑑定,如果因為修復影響漏水原因,鑑定結果就會有所變動,從而影響判決的結果。
結語
相信大家看到後面的民事訴訟,無論是時間、金錢支出都是很可觀的,雙方可能到最後連鄰居都做不成,漏水可大可小,如果真的不幸發生漏水,還是以建立溝通、快速解決為優先,大家合作解決漏水、不傷和氣,才是最好的結果喔!